{{ $t('FEZ002') }}幼兒園|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參考美國疾病管制署及國內專家建議,建立兒童發展篩檢模式,於113年7月1日起,針對未滿7歲兒童新增6次兒童發展篩檢服務,以期及早發現發展遲緩兒童,及早療育,以提升兒童健康。
{{ $t('FEZ003') }}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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