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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台北市教育局100年7月26日召開「臺北市100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第一次籌備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本案悉依「100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訂定本市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本(100)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與99學年度本市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計畫不同處均以底線表示,有關高中職以下及五專一、二、三年級學生之「個人組音樂比賽」報名方式同99學年度方式辦理,請參賽者於本市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網址:http://www.tpcityart.tp.edu.tw/)下載「個人組音樂比賽報名表格」,填妥資料並簽章後,將報名表(含電子檔)繳交至學校,由學校匯入網路報名系統,另大專組「個人組音樂比賽」與去年方式相同,請於報名期限內至上開網站登記報名,至團體組報名方式援例辦理,有關報名詳細細節請各校及參賽者詳加閱讀旨揭計畫,以維護學生參賽權益。
三、本(100)學年度9月5日開始開放網路登記及報名,相關報名流程請詳閱實施計畫及報名網站之規定,報名資料現場送件時間為9月30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下午4時,請參賽學校(高中職(含)以下學校)指派專人親自將報名資料送達建成國中,送件人員一律核予公假派代。為使評審公正,學校逾時送件或送件資料不完整,致使學生權益受損者,經本局查證係學校行政疏失屬實,將追究學校相關人員行政責任。
四、本(100)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指定曲目業已公告於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該項比賽專屬網站(http://music.ner.gov.tw/SEH/default.asp)及本局網站(http://www.edunet.taipei.gov.tw/)最新消息項下。
五、本次競賽相關訊息請逕至本市五項藝術比賽專屬網站(網址:http://www.tpcityart.tp.edu.tw/)查詢及下載。請 各校逕行將該網站網址連結於校網,善盡訊息公告周知之責任。
{{ $t('FEZ003') }}2011-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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