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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學生事務處|
※103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
1.徵選項目:戲劇劇本、短篇小說(一萬字內)、散文(五千字內)、詩詞。
2.收件日期:自3月5日起至4月9日止。
3.獎勵辦法:各組取特優一人(5-7萬)、優選二人(3-5萬)、佳作三人(1-3萬)。
4.報名方式:線上報名http://ed.arte.gov.tw/philology/(並郵寄報名表及作品)
5.實施辦法如附件,歡迎有興趣的師生踴躍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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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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