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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學生事務處|
一、活動宗旨:教育部為激發全球學生創意設計能量,推廣國內設計教育成果,並強化臺灣設計人才與國際接軌,特設置臺灣國際學生創意設計大賽獎項。
二、作品類別:產品設計類、視覺設計類及數位動畫類三類。
三、參賽資格:國內外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
四、參賽者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尊重本獎評審小組之決議。
(二)本獎公布前,同一作品已發表、曾在其他比賽獲獎或正在評審中,應主動告知本部,作為評審之重要參考依據。
(三)不得有請託、關說、利誘、威脅或其他干擾評審委員及評審程序之情事。
五、各類別之獎項如下:
(一)年度大獎一名,頒發獎金新臺幣四十萬元,獎狀一紙。(跨三類別)
(二)金獎一名:頒發獎金新臺幣二十五萬元,獎狀一紙。
(三)銀獎一名:頒發獎金新臺幣十五萬元,獎狀一紙。
(四)銅獎一名至三名:頒發獎金新臺幣六萬元,獎狀一紙。
(五)佳作若干名:頒發獎金新臺幣一萬元,獎狀一紙。
(六)贊助單位特別獎若干名:頒發獎金以不超過金獎之金額為原則,獎狀一紙。
活動詳情,請見附件活動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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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7-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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