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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學生事務處|
一、依據市府法務局107年8月13日北市法服字第1076018994號函辦理。
二、旨揭試辦服務期間,自107年8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於每週 一、四上午9點至12點,假市府1樓中央東區「消費諮詢及法律扶助」辦理,惠請各校協助宣導, 有相關需求之教職員工與民眾於辦理期間可至現場直接洽詢。
{{ $t('FEZ003') }}20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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