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ts603
{{ $t('FEZ002') }}學生事務處|
一、甄選對象及分組:
具備中華民國國籍者均可參加,並區分下列組別評選:
(一) 國中(小)組。
(二) 高中(職)暨大專院校組。
(三) 社會組。
二、收件日期:
自民國108年7月1日起至9月20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頒獎:
配合民國108年國軍第53屆文藝金像獎頒獎典禮舉行頒獎。
四、獎勵:
各組取前3名、優選2名及佳作5名,獎勵如下:
(一)第一名:新臺幣3萬元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二)第二名:新臺幣2萬元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三)第三名:新臺幣1萬元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四)優選:新臺幣5,000元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五)佳作:新臺幣2,000元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五、詳情請參閱活動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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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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