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ts165
{{ $t('FEZ002') }}學生事務處|
一、為喚起國人表現慈愛、重視行孝美德,強調良好之親子關係需要靠彼此正向互動,以親子雙向尊重與關懷為核心,倡導「父母慈、子女孝」之慈孝思維,特舉辦本案。
二、推薦程序需經由當事人就讀學校之「慈孝家庭楷模選拔會」審查後,由學校推薦;請欲推薦送件之學校檢附檢核表及推薦書,於108年7月1日前送達本中心憑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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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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