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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屆金陵文藝獎徵文比賽辦法
一、主旨:鼓勵創作,發掘寫作人才,提昇學生文學涵養,發揮自我成長與關懷社會之精神。
二、主辦單位:新北市金陵女子高級中學
三、徵文對象:新北市、台北市公私立高中、國中學生。
四、徵文題目:自訂,限用語體文。
五、類別及字數:
高中組:
1.散文:以1,000字至3,000字為原則。 2.新詩:30行以內為原則。
國中組
1.散文:以1,000字至2,000字為原則。 2.新詩:30行以內為原則。
六、獎勵方式:每名頒贈獎狀乙紙,獎金如下:
高中組:
1.散文:第一名:伍仟元。第二名:肆仟元。第三名:叁仟元。
2.新詩:第一名:伍仟元。第二名:肆仟元。第三名:叁仟元。
國中組:
1.散文:第一名:伍仟元。第二名:肆仟元。第三名:叁仟元。
2.新詩:第一名:伍仟元。第二名:肆仟元。第三名:叁仟元。
以上各類作品視參加篇數及水準錄取佳作若干名,獎金伍佰元。作品未達錄取標準,以從缺處理。
七、收件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12年03月03日止。
八、作品格式:
1.每人每類限投一件作品。
2.作品請以電腦打字,A4紙張,直式橫書,新細明體,12號字型,列印一式三份。
3.評審採不記名方式,請勿在作品上書寫姓名個人資料。
九、收件:(書面掛號、上網填報皆須完成)
1.三份列印稿+報名表,請以掛號信件投寄241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56號,金陵女中圖書館。並於信封上註明〝金陵文藝獎徵文〞字樣及參加〝組別〞。
2.上網填報報名單https://forms.gle/P2kbxysuWwWYNPoL9
(詳細資料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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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11-30
{{ $t('FEZ014') }}2023-03-03|
{{ $t('FEZ004') }}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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