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鄒靜芬
{{ $t('FEZ002') }}學生事務處|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1月23日北市教終字第1153035155號函辦理。
二、臺北市複選收件作業分「網路報名」及「現場收件」兩階段進行,請各校承辦人務必先完成線上報名,再至現場送件。
1、送件前請自行檢視參賽作品標籤(格式請依比賽簡章附件),務必確認資料正確無缺漏,經學校及法定代理人簽章、黏貼無誤,格式不符恕不受理。
2、送件時,請各校繳交報名表核章正本及參賽畫作,現場點交。
三、本畫展參賽作品恕不退件,務請自行斟酌。
{{ $t('FEZ012') }}
{{ $t('FEZ003') }}2026-02-24
{{ $t('FEZ004') }}2026-02-24|
{{ $t('FEZ005')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