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thsh106
說明:
一、依
(一)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
(二)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試辦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申辦
總計畫。
二、研習時間:民國100年11月12日(六)、11月19日(六)。
三、研習地點:臺北市立實踐國中活動中心第二會議室。
四、研習對象:
(一)教育部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100年
度核定參與學校教師。
(二)參與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並擔任評鑑人員之教師。
(三)須先參加線上遠距教學課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網),
俟完成10小時線上課程並通過檢核後,方能參加「初階
實體研習」。
五、研習人數:80名。(第五群組教師優先錄取,若有餘額再
開放給其他群組學校教師)
六、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請由學校承辦人員於100年11月9日(星期三)下午4時
前透過臺北市教師研習電子護照網站薦派報名。
(二)敬請各校轉知不接受現場報名。
七、成效評鑑:全程參與且繳交實作練習,通過授課講師檢測
者,始由教育局授予研習合格證書。
八、相關注意事項:
(一)實踐國中相關資訊:臺北市文山區辛亥路七段67號(電
話:22362852#120或126教務處),可提供停車位,但數
量有限,請多搭乘大眾交通工具(公車295、251、611或
綠2實踐國中站)。
(二)參加本次培訓人員請核予公假,全程參與者,核予12小
時研習時數。
(三)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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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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