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設備組|
說明:
一、 旨揭計畫為鼓勵本市公私立中等學校學生從事科學研究,提升其研究興趣及能力,獎助學科分為數學科、物理科、 化學科、生物科、地球科學科、應用科學一(含電子/電機 /機械/光電/物理/資訊之工程與應用)、應用科學二(含 生物生物科技/食品科學/農業/醫藥)與應用科學三(含化工/環境科學/能源/材料/土木)等科目。
二、 辦理期程簡述如下(詳如附件):
(一)報名作業:115年4月9日(星期四)16:00前各校將相關報名資料上傳雲端,紙本親送或同步寄至市立大直高中(郵戳為憑)。
(二)審查作業:
1、初審:各校於115年4月9日(星期四)前自行辦理研究計畫初審,研究成員如有跨校學生,由第一作者所屬學校進行初審及報名。
2、複審: (1)線上計畫申請書審查:115年4月17日(星期五)至 5月7日(星期四),115年5月11日(星期一)公告複審面談名單。 (2)複審面談:115年5月23日(星期六)於市立大直高中辦理,115年6月4日(星期四)公告複審面談通過名單。
3、作品送件:115年9月11日(星期五)16:00前將作品說明書上傳雲端,其他核章正本資料同步親送或寄至大直高中(郵戳為憑);收件雲端網址連結由市立大直高中於115年6月4日(星期四)後以電子郵件寄送予 通過複審之研究計畫所屬學校。
4、決審:115年9月23日(星期三)公告決審面談時程; 115年10月3日(星期六)決審口頭報告;115年10月12 日(星期一)公告決審通過及得獎名單。
(三)成果發表及頒獎典禮:115年10月24日(星期六)假市立大直高中辦理。
三、 依據旨揭計畫第10條第2項略以,複審通過後,不得更改計畫名稱或增列指導教師,亦不得更換或增加作者。若有減少研究成員或更換指導老師,請學校於115年9月11日(星 期五)16:00決審送件截止前,檢附經校內核章完成之「單一作者退出研究聲明書」或「更換指導老師聲明書」,報市立大直高中並副知教育局,核章正本寄至承辦學校留 備查。
四、 旨揭計畫相關事宜,請逕洽承辦學校市立大直高中設備組諮詢,聯絡電話:(02)25334017分機366。
{{ $t('FEZ012') }}
{{ $t('FEZ003') }}2026-02-04
{{ $t('FEZ004') }}2026-02-04|
{{ $t('FEZ005')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