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鄒靜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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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民國115年全民國防教育「暑期戰鬥營」實施計畫
壹、依據:
國防部民國115年1月22日國政文心字第11550010341號令頒「115年推展全民國防教育工作計畫」辦理。
貳、目的:
為推動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採「多元教學」與「寓教於樂」方式,結合國防專業與軍事特色,辦理暑期戰鬥營活動,藉實訓、實作、實況,引導青年學子體驗國防事務,強化國防建設對國家整體安全重要性之認知,建立全民國防信念,激發防衛國家意識。
參、執行構想:
由國防部策劃,各軍司令(指揮)部執行,教育部、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等單位協辦,並區分先期宣傳、網路報名暨通信審查、接訓整備、活動實施、文宣效益延伸及成效檢討等階段,運用分工及跨部會協調機制,達成接訓任務。
肆、權責區分(分工職掌表如附表1):
一、承辦單位: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各軍司令(指揮)部、國防大學、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及國防醫學大學。
二、協辦單位: (一)部內單位:軍醫局、法律事務司、人事參謀次長室、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後勤參謀次長室及訓練參謀次長室。
(二)部外單位: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伍、營隊規劃(如附表2、3、4):
一、陸軍司令部:數位化捷豹、無人機潛能探索、迷彩職人、全方位戰士、花蓮山海探索、金門、馬祖、澎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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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傘訓等9個營隊。
二、海軍司令部:海軍勇士挑戰營。
三、空軍司令部:航空戰鬥營及航空科技戰鬥營等2個營隊。
四、憲兵指揮部:憲兵鐵衛戰鬥營。
五、國防大學:國防科技實作研習營及新聞研習營等2個營隊。
六、國防醫學大學:醫學暨戰傷救護研習營。
七、中正預校:科學體驗營。
陸、活動地點:臺灣本島、金門、馬祖及澎湖等地區。
柒、活動期程及召訓人數:
自7月6日起至8月27日止,辦理17個營隊、22梯次,召訓1,310人。
捌、參加資格:
一、報名資格:
(一)報名學員須具備中華民國國籍身分,不得持有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定居證」或「護照」,並填妥切結書以供查驗(如附表5)。
(二)除中正預校科學體驗營外,餘營隊接訓對象均須年滿15足歲國中應屆畢業生、未超過32歲在學學生(不含民國83年1月1日以前出生者)。
二、參加對象:
(一)數位化捷豹、無人機潛能探索、迷彩職人、全方位戰士、花蓮山海探索、金門、馬祖、澎湖、傘訓、海軍勇士、航空、航空科技、憲兵鐵衛營、國防科技實作及新聞等15個營隊,開放國中應屆畢業生及各一般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在學學生辦理網路報名(需年滿15足歲)。
(二)科學體驗營:各一般公(私)立國中在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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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醫學暨戰傷救護研習營:各一般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在學學生。
(四)為關懷及提供弱勢家庭學子參與營隊活動機會,由各辦班單位主動聯繫轄區內政府社會局、學校及非營利(社福)機構,以推薦函或證明文件薦報中低收入戶(弱勢)學子參加營隊活動;薦報人數不納入總召訓員額;各梯次以訓額5%為下限,所需報名經費由國防部支應。
玖、報名及錄取方式: 一、網路報名: (一)執行單位:
數位化捷豹、無人機潛能探索、迷彩職人、全方位戰士、花蓮山海探索、金門、馬祖、澎湖、傘訓、海軍勇士、航空、航空科技、憲兵鐵衛營及新聞等14個營隊。
(二)訓額分配(如附表6):
1、各營隊員額開放予國中應屆畢業生及一般公(私)立高中(職)以上學校在學學生辦理報名作業。
2、人次室督導各單位及人才招募中心,遴選與本部簽訂「國防培育班」學生參加,並完成相關人員資格審查及名冊彙整,續由本部管辦學員參訓事宜。
(三)報名時間:
採網路線上報名(限額制,先報名先錄取),自5月25日1200時起6月15日1700時止,報名資訊公告於「全民國防教育網、政戰資訊服務網及全民國防教育臉書專頁」等平臺,登入後點選「暑期戰鬥營報名專區」,依表單引導選擇營隊報名(參訓日期不重複原則下,可重複選擇營隊),由系統發送「報名訊息」通知信函至個人電子信箱,代表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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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程序。 (四)公布錄取名單:
6月16日1200時於「政戰資訊服務網」(https://gpwd.mnd.gov.tw)及「全民國防教育網」(https://aode.mnd.gov.tw)公布各營隊錄取名單提供查詢。 (五)錄取作業、郵寄報名表暨審查:
報名獲得正取人員,需於6月21日前,填寫報名表資料,自行列印後郵寄至各營隊辦理審核,逾期不受理(以郵戳為憑),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即完成錄取作業。 (六)補正程序:
前項書面報名表如有缺漏或資料不足,由各營隊通知錄取人員,於6月28日前完成補件。 (七)備取人員遞補作業: 各營隊正取人數不足時,由辦班單位於7月1日前,通知備取人員完成遞補作業。 二、通訊報名: (一)國防科技實作研習營(獨立招生):
1、報名日期:自5月25日0800時起至6月8日1600時止。
2、報名方式:於國防大學理工學院網站,以網路報名方式辦理(https://www.ccit.ndu.edu.tw)。
3、錄取通知:國防大學理工學院網站公布錄取名單(https://www.ccit.ndu.edu.tw)。 (二)中正預校科學體驗營(採獨立招生作業):
1、報名日期:自7月1日0800時起至7月7日1600時止。
2、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辦理(中正預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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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錄取通知:中正預校網站公布錄取名單(https:// www.ccafps.khc.edu.tw)。 (三)國防醫學大學醫學暨戰傷救護研習營(採獨立招生作業): 1、報名日期:5月18日0800時起至6月12日1700時止。 2、報名方式:網路報名(https://ndmutsgh.edu.tw網址公布報名連結)。 3、錄取通知:由國防醫學大學召開錄取作業會議,決定錄(備)取人員,並於國防醫學大學網站公布名單(https://ndmctsgh.edu.tw)。
三、上開行政程序授權由各軍司令(指揮)部及辦班單位,直接掌握報名資料、審核、補正暨備取遞補等相關作業。
四、各營隊辦理人員報到、遞補通知等作業時,應與參訓學員切取聯繫,避免錄取員額不足情形發生。
拾、課程規劃:
一、各營隊課程規劃原則: (一)共同活動課程:
不單獨排定授課時數,以融入「團輔活動」並採多元活潑方式施教。 (二)軍種專業課程:
為保持彈性,由各營隊依任務與特性,運用既有教育訓練場地及設施,規劃具國防軍事特色之專業課程及參訪活動,遴選合格師資授課,強化活動教育內容、授課品質及服務水準;請加強活動專案幹部及教官訓練與勤前講習,以增進教學知能及對國防事務瞭解。 (三)兵役制度暨招募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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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國軍募兵政策,就軍種特性暨辦班行程,採融入式宣導,使學員瞭解兵役制度之意涵。
二、暑期戰鬥營屬專案任務,非屬學校教育計畫課程,授課教官上課時數,請依「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辦理支付外聘人員新臺幣1,500元整(元/節)、內聘人員新臺幣1,000元整(元/節)。
拾壹、文宣規劃:
一、各營隊運用文(藝)宣媒體,加強並擴大宣傳報導全民國防教育暑期戰鬥營活動訊息及相關內容。
二、執行構想:
暑期戰鬥營區分「先期宣傳、活動報導、延伸效益」等階段,運用政府機關(構)、國軍文宣管道與社群網站等傳播途徑,擴大報導戰鬥營特色與活動,宣揚全民國防教育理念,激發全民防衛國家意識(文宣構想如附表7)。
拾貳、經費運用與帳務處理:
一、參加各戰鬥營活動學員,於報到時繳交膳食、保險、洗滌等費用,並依「國軍各級單位現金會計作業規定」以保管款科目辦理收付作業,不得挪移墊用。
(一)膳食費:
學員膳食費交營區伙食團以搭伙方式辦理,由單位伙食團開立收據(國軍官兵伙食團收款收據)交個人收執;活動期間營區須公布每日「單位伙食公布表」。
(二)洗滌費:
學員服裝、床單、被套洗滌費於活動結束前,由營隊繳納主計部門辦理支付洗衣廠商。
(三)保險費:
由營隊於活動前協助完成要保相關事宜,並繳納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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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部門辦理支付壽險公司(保險期程自活動當日0000 時起至活動結束日 2400 時止)。
二、活動期間經費運用之會計憑證(原始憑證及記帳憑證),請依「國軍各單位預算簿籍憑證保管期限參照表」妥慎保管。
三、外離島營隊如遇不良天候,依規定進駐復興崗校區待命乙節,因屬不確定因素,無法提前辦理搭伙,由營隊幹部代購餐盒,所需餐費及床單、被套洗滌費用由學員自行支付,後續則視營隊辦理或取消狀況檢討退款事宜。
拾參、風險管理:
一、不良天氣各營隊應變作為(如附表8)。
二、地震、海嘯等天然災害或其他事變:
營隊所在縣市如列為災區,未完成報到者,活動取消;已完成報到者,由辦班單位視救災狀況停止活動,並辦理退費事宜。
三、突發傳染病及群聚感染應變作為:
(一)考量營隊屬團體活動性質,不易保持安全距離時,應主動提醒學員視需要戴口罩,以維個人健康。
(二)為降低傳染疑慮及風險,各營隊聯繫錄取學員時,應先行確認是否罹有傳染性疾病(如肺結核及流感等),若有發燒、感冒症狀尚未痊癒或身體不適者,建議委婉規勸學員不參加此次活動。
(三)若發現學員有發燒狀況或身體不適症狀(確診為傳染性疾病、嚴重影響活動之傷病或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症狀),應停止參訓或退訓,立即通知緊急聯絡人,協助學員就醫。
(四)各營隊除依軍醫系統回報突發傳染病疫情外,另須循緊急傷患運送程序逐級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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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環境衛生:
學員周邊環境及伙房廚具,應於活動開始前3日內完成廚房環境清洗及消毒作業,保存食物檢體48小時,並記錄備查。
五、健康管制:
(一)患有肺炎、心臟病、氣喘病、癲癇症、漢生病、精神疾病、法定傳染病、施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二條所稱之毒品或懷孕等情形者,不得報名;隱匿不報,而於活動中致生事故者,由參訓學員及家長自行負責。報到後發現有不得報名之病症者,辦班單位即核予退訓。
(二)參訓學員應落實健康管理,如有身體不適人員,均應避免進入授課場地,並責派人員陪同。
(三)因應活動規劃每梯3至5天、人數介於30至120人,請各辦班單位妥善規劃住宿場所及用餐空間,並於任務前後落實環境消毒,並於用餐前實施手部清潔,以維學員身體健康。
六、搜救機制:
依據「國軍搜救作業手冊規定」,將參加活動學員列為國軍搜救範圍,並納入衡山戰情管制機制,以因應突發狀況可立即處置(如附表9)。
七、救護機制:
各單位應由醫官(醫官不足時,須協調地區醫療單位支援)及男、女性醫勤人員,編成醫療小組,先期完成救護講習,配置救護車輛及醫療器材,全程支援各戰鬥營隊擔任緊急救護任務,並建立聯外(民間)救護機制;參加各項營隊活動學員納入「國軍聯合傷患調節中心」管制。
八、安全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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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單位應成立「安全管制中心」,編組人員輪值,建立回報及應變機制,並做好防疫宣導、安全檢查、場地預檢、活動預校及各項安全防範措施。
九、警衛勤務:
戰鬥營寢室日、夜間安全維護,為營區指揮官之責,應妥慎規劃日間留守幹部及夜間衛哨勤務,並將學員寢室列入防護及巡查重點,以避免肇生打架滋事及貴重物品遺失等情形。
拾肆、一般規定:
一、幹部考核:
各戰鬥營帶隊官及輔導幹部,應選優遴派儀表端莊、負責盡職且有營隊辦理經驗之幹部擔任,並依規定完成安全調查作業程序,以維護國軍形象。
二、生活作息:
(一)暑期戰鬥營活動目的,為使青年學子親身體驗國防事務,參訓學員生活管理方式應確依「國軍內部管理規定」辦理;另有關營隊作息、膳食及福利品供應等應與部隊待遇相同,並依國軍「餐飲衛生安全作業規定」、「膳食衛生管理作業指導」及「餐飲衛生要求注意事項」辦理各項膳勤作業。
(二)活動期間違反生活公約,態度不佳,不受規勸,致活動遭影響,得停止學員資格。
三、服裝規定:
(一)各項活動報到服裝,以整齊、簡單、樸實為原則。
(二)各辦班營隊依單位特性律定,如發給參訓學員穿著迷彩服,服裝套量以合身為原則,請各需求單位循後勤系統申補,結訓時清洗繳還地區補給庫(單位後勤部門)列為堪品管制。
四、活動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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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戰鬥營實施各項課程或活動,應先由專業課程教官下達安全規定,特應重視夏令期間中暑防治宣導,防治要領比照新兵入伍訓練模式辦理。
(二)營隊安排射擊或具危險性課程時,單位主官需全程到場督課,並落實「一級督導一級」安全整備,務期順利完成戰鬥營任務。
(三)各項課程確依規劃課表內容執行,不得任意增加未排定課目,以維施訓安全與授課紀律。
(四)各營隊確依「國軍營內民網通信器材管理要點」落實營區內禁制區審認及手機使用等管制,避免肇生違規及洩密情事。
(五)課程涉足野外或山區之營隊,應慎防毒蛇(蜂)及蚊蟲咬傷。
五、交通運輸:
(一)本島營隊: 1、為達國軍舉辦戰鬥營宗旨與特色,交通工具應與部隊官兵一致,使用軍用輸具乘載,以維持部隊常態作法,並完成勤前教育及任務提示,俾維行車安全;如有長程運輸實需,應由承辦單位編列年度專案經費,辦理遊覽車租賃作業,避免排擠年度戰演訓實需。
2、各單位應詳實規劃營隊課程,確遵國軍油、電使用管理規定,並先期完成學員營舍水、電設施檢整,俾撙節費用支出,完成施訓目標。
(二)外(離)島營隊:
1、金門、馬祖及澎湖戰鬥營(含航空戰鬥營及航空科技戰鬥營)學員搭載軍機往返,統一以司令部(政治作戰室)為申運單位,行文向空軍司令部申請搭機,以利機務調派及管制,避免影響戰訓任務;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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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天候因素導致營隊須於外(離)島留滯時,由本部承辦單位協調作計室執行備案運輸作為。
2、如遇天候不良需採取備案運送學員至國防大學政戰學院待命時,由海、空軍司令部及憲兵指揮部支援調派大巴士(海、空軍各2輛、憲兵1輛),請相關單位於外(離)島營隊活動報到日前,先期完成車輛申請及押車官、駕駛等人員差派作業。
3、請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協助外(離)島營隊報到期間,候機室場地整備及登機報到等事宜。
六、輔導機制:
各營隊成立「男、女性輔導員機制」,負責學員生活輔導及寢室內生活管理;如學員發生心緒失衡狀況,責由單位心輔人員(心輔官或心輔員)協處。
七、活動期間嚴禁接受私人宴請、餽贈及任何形式之酬勞,並嚴守國軍「行政中立」立場,嚴禁任何型態之競選活動、旗幟、宣傳品發放及營利行為,其不受規勸者,得停止學員資格。
八、各單位應積極運用社群媒體、網路等多元管道,擴大活動宣傳及報導,彰顯戰鬥營之特色,吸引國人關注,以期發揮最大教育效益。
九、各軍司令(指揮)部將戰鬥營各項規定暨要求,納入場地預檢項目,本部將適時派員督檢(要項如附表10)。
十、各單位適度說明國軍人才招募相關資訊,鼓勵學員填註「國軍招募意願登記表」,俾利導引青年加入國軍行列(如附表11)。
十一、各營隊於學員報到後及結訓前應實施問卷調查,並於結訓一週內完成前、後測數據分析報部,俾供精進爾後活動參據,問卷答案卡統由本部印發各營隊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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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附表12)。
十一、辦班單位製作各項文宣品,須完成審查,並簽奉權責長官核定,避免衍生後遺;另各項文宣品須提供1份繳交至本部,俾利今(115)年工作檢討會擺置陳展。
十二、各營隊於活動辦畢後2週內,應將活動紀實(含光碟、文宣品及佐證資料)繳交本部,據以辦理獎勵。
十三、請各軍種及辦班單位主動成立營隊臉書、IG等粉絲專頁,分享及宣傳活動期間照片與紀實,以提升活動文宣效益,並可運用LINE群組等通訊軟體,提供學員報到前與活動期間應行注意事項,以凝聚參訓學員向心;另各項文書資料應將依本部訂定時間完成繳交,各項績效納入成效檢討酌予議獎。
十四、各單位確依本實施計畫,結合任務特性據以頒訂所屬營隊計畫,按分工職掌推動本活動;未盡事宜,另令補充之。
十五、承辦單位: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文宣心戰處糴宏霖中校,電話:02-85099079、傳真:02-85099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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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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